老师:你好,我是13年在学校考过的初级会计职称,请问什么时候可以领取,急用
发布时间:2014/6/5 浏览次数:2206
深圳发放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:集中发放时间2014年6月4日至24日(周六、日除外),上午8:30—12:00;下午14:00—17:30。
未能按期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,请于每周二、三(法定节假日除外)到深圳市考试院补领。
发放地点及地址
地点: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;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二楼。
提交资料及要求
(一)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(或学位)证书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领取合格证书和考生信息表。
(二)因故不能本人领取,可以委托他人代领,代领人须凭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、学历(或学位)证书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、手写委托书(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人、代领人姓名、身份证号及委托事项)原件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代领委托人的合格证书和考生信息表。
(三)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12号)和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(详见附件1),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核,复核合格的,发放合格证书和考生信息表,复审不合格的,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