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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4月自学考试防疫工作温馨提示

发布时间:2021/3/27    浏览次数:3511

我省2021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4月10日至11日举行。根据教育部、省教育考试院对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中的防疫要求,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温馨提示如下:

  一、所有考生须注册“粤康码”,未注册“粤康码”的考生不得打印准考证。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复检阳性人员、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“粤康码”绿码的考生,不得参加考试。“粤康码”非绿码的考生,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核实。打印准考证时须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“粤康码”状态等信息。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手机上的“粤康码”绿码,不得截图或打印。

  二、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,每日如实在“粤康码”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,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(附件2),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给考点工作人员(申报表要准备一式多份,每场考试进考点时均须提交,例如某考生本次考试报考了3门科目,则需提前准备好3份健康信息申报表)。

  三、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,考前14天内,不前往国内疫情中、高风险地区,不出国(境),不参加集聚性活动,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。

  四、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及时返回,以免耽误考试。从境外或高风险地区返粤及“粤康码”红码的人员,按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我市防疫要求采取隔离措施。

  五、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腹泻等身体状况异常(以下简称身体状况异常)、有境外或中、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人员,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,应按要求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。

  六、低风险地区的考生,考前14天出现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,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;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,均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提供考前7天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。

  七、考生进入考点时,须接受体温测量。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,要根据考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,在临时观察区进行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评估。

  八、考生进入考点均要佩戴口罩(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)。低风险地区的考生,进入考场就座后,可继续佩戴;非低风险地区、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。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,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。

  九、考生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;进入备用隔离考场的,必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,且考试过程应全程佩戴口罩。

  十、考试结束后,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,保持人员间距,减少交谈,避免人群聚集。

  十一、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。

  请考生按上述要求提前做好备考工作。

  附件:1.“粤康码”操作指引

  2.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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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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